為培養掌握職業技能🤌🏽、崇尚職業信用、彰顯職業特色的高素質人才,秉承“厚生、厚德、厚技”的校訓精神🤲🏿,發揮優秀大學生的典型示範與引領作用,引導大學生樹立正確的成長觀和擇業觀,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有關文件的精神,結合學校實際製定本辦法。
一🤸🏼♂️、評選項目
1.沐鸣娱乐優秀畢業生。
2.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🙆🏽♂️。
二🥚🦶🏽、評選對象和比例
1.評選對象:全日製本科和專科(高職)應屆畢業生👁🥍。
2.評選比例:
(1)沐鸣娱乐優秀畢業生:本科生不超過應屆畢業生人數的15%👵🏽,專科生不超過應屆畢業生人數的10%。
(2)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:本科生不超過應屆畢業生人數的5%🎅🏻🤹🏽♀️,專科生不超過應屆畢業生人數的3%。
三💂🏽、評選條件
(一)沐鸣娱乐優秀畢業生
1.認真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,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,自覺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;
2.遵紀守法、品德優秀©️,誠信意識較強和學術道德良好🕵🏽♂️,在校期間未受過處分,無不良信用記錄🗾;
3.按時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內容👎🏻,學習勤奮、成績優秀,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誌願服務,具有較強的實踐和創新能力🥾;
4.專業知識紮實,各方面表現突出,在校期間獲得過校級及以上獎學金。
(二)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
1.市級優秀畢業生🎾,須在校級優秀畢業生中推選產生,原則上應獲得過校級及以上榮譽🌃,或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,成績顯著或作出突出貢獻;
2.具有正確的就業觀和擇業觀➖,對響應國家號召獻身國防事業,自願赴西部、邊遠🛵、貧困地區和艱苦行業等基層和重點領域就業的畢業生,優先推薦評選。
(三)已被評為優秀畢業生的學生🕵🏽♀️,在畢業離校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,撤銷其優秀畢業生稱號:
1.本科畢業生未獲得學士學位的👨👨👧,專科畢業生未通過畢業資格審核的;
2.觸犯法律或違反校紀校規的。
四🍂🏄🏿♂️、評選程序與要求
1.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於每年春季學期進行🕵🏿,由各學部(學院)負責🥚。各學部(學院)可結合實際情況,製定評選細則🔁,報學生處備案。
2.評選由畢業生本人提出申請,經輔導員組織班幹部和學生代表民主評議❄️,並廣泛聽取教師💅🏼、學生和相關部門意見,按評選條件和比例擇優產生市級、校級優秀畢業生的初步名單🕵🏼♂️,由學部(學院)審核並在本學部(學院)公示不少於3個工作日🧓🏿,公示無異議後上報學生處🏃🏻♂️➡️。學生處對評選名單和材料進行復審並在全校公示7天;公示無異議後🆖,校長辦公會通報並發文表彰🥭。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名單須報送市教委審核🤵🏼♀️🫅🏽。
3.評選工作要以“公正、公平、公開”為基本原則🏋🏿♂️🧏🏿♂️,對評選及公示期間存在異議的人選💽,應暫緩上報👩🦲,待爭議事項做出結論後🧖🏻♂️,另行報送🚵♀️。對不按規定程序評選、弄虛作假或隱瞞異議的人選🚫,取消評選資格,相關學部(學院)不得增補評選名額,並需對具體情況做出書面說明✪。
4.各學部(學院)要做好市級和校級優秀畢業生的宣傳工作,充分發揮優秀大學生的典型示範與引領作用。
五、附則
本辦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。由學生處負責解釋。